为处理社会关心的“小案沉罚”和“类案分歧罚”问题,2月7日,国度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一)》和《市场监管轻细行政违法行为不予惩罚清单(一)》(以下简称两个《清单》),对12种初次违法和轻细违法行为不予惩罚,次要涉及食物法律范畴。正在充实考虑违法行为风险后果、当事人客不雅和获利环境的根本上,制定两个《清单》,“首违不罚清单”包含8种初度违法,且风险后果轻细并及时更正的违法行为;“轻细免罚清单”包含4种违法行为轻细并及时更正,且没无形成风险后果的违法行为。日前,静安寺市场监管所打点了静安区首例合用上述《清单》的“轻细免罚”案件。正在处置举报过程中,法律人员对辖区某饮品店进行现场查抄时发觉货架上有两瓶过时预包拆夹杂果汁。法律人员随即对该商品发卖记实、进货渠道等消息进行了深切查询拜访,确认当事人已认实履行了进货检验权利,能照实申明进货来历,未及时下架相关过时商品。案发后当事人当即自动遏制违法行为。经查询拜访,违法货值金额未跨越500元,且食物未售出,也未发生食物平安变乱或食源性疾病,合适“轻细免罚”相关景象。目前,案件查询拜访已完毕,并对当事人制发不予行政惩罚奉告书。
正在对该“小店小过”做出免罚的同时,静安寺市场监管所法律人员对运营者进行了警示教育并提出了整改要求,帮帮小店成立一系列易操做、常态化的自查规范、台账规范,以防止再次发生雷同“小过”。
下阶段,静安区市场监管局将通过审慎监管、行政指点、数智赋能、正在严酷界定免罚轻罚前提,连结正在沉点平易近生范畴执度的同时,无效行政法律温度,激发市场从体活力,切实守护消费市场平安底线和公允次序。


